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潍坊学院2008年专升本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的通知
来源:潍坊学院 2008-3-19 【字体:小 大】

关于公布2008年专升本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的通知

各院系:

    在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下,我省2008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和社会专升本考试的录取工作已经结束。现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,将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的公布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信息公布

    1、我校在招生信息网http://zsb.wfu.edu.cn/index.asp“信息查询”栏目公布相关信息,其中“成绩查询”栏目公布我校考生的普通专升本成绩,“录取查询”栏目公布我校录取的普通专升本考生信息,查询时须使用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双号查询,考生可持双证自行查询。

    2、社会专升本考生可向招生学校咨询。

    二、对成绩有异议者成绩复查安排

  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,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,可向生源学校提出成绩复查申请,由生源所在学校统一到省教育厅办理审批、复查等手续。我校对本次专升本考试成绩复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:

    1、院系资格审查:考生(含社会专升本)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者,须由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,由所在院系进行资格审查。

   院系进行资格审查时,须同时在申请书上注明考生学习情况和意见等。具体步骤为:首先由授课教师注明考生平常学习情况,签署授课教师意见;然后由院系综合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注明考生平常成绩和名次,签署综合办公室意见;最后由院长(主任)签署院系意见。未按要求签署相关意见的申请,学校不予受理。

    2、学校登记:考生申请经所在院系资格审查同意后,由考生持本人学生证、准考证和申请书于3月13日下午14:30-16:30到办公楼315房间进行登记,上交申请书并填写申请表,逾期不候。

    3、成绩复查:由学校统一到省教育厅办理审批、成绩复查等手续。按照省教育厅规定,复查只允许核对卷面各小题得分的累加总分与公布的总分是否一致。

    三、未尽事宜,请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招生就业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8年3月11日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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